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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州市200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限价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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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物价局

 

 

 

文件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价[2006]3

 

 

关于泉州市200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

课本费、作业本费限价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市)物价局(经济局)、财政局、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闽价[2004]25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价电[2005]3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0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05]59号)规定的用书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年级2006年春季中小学校课本、作业本费限价标准详见附表。

    二、课本、作业本费标准必须列入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各校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三、各地学校应严格在省教育厅下发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选用教材,不得选用未列入省教育厅下发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更不得选用境外教材。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是学生必选部分,每门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由学校统一征订,纳入“一费制”范畴。严禁向中小学生强制统一征订除课本之外的任何读物、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四、严格“一费制”的有关收费管理规定:“课本费、作业本费属代办费范围,不缴存财政专户,但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应设明细帐,分项核算。课本费、作业本费必须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期末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每个学期末结算后要如实向学生及家长公布。要严格课本费、作业本费的开支范围,其他费用包括教师用书、教学挂图、教具不得在该费中列支。

    五、对“一费制”规定以外的代办项目收费,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执行。这类代办项目收费,除闽价[2004]259号文件规定的看电影、体检和列入教学大纲的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收费外,城市中小学校服亦按以上原则办理。除此四项之外,各地不得再向学生代办其它收费项目,其中,看电影也应按看一场收一次费执行。

    六、各县(市、区)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或将代收的课本、作业本费挪作他用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通知自2006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元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收费  教育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市府办、市纠风办、市减负办

  泉州市物价局                   2006年1月10日印发


 

 

2006年春季中小学校课本、作业本费限价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期

 

年级

类别

适应范围

课本费

作业

本费

开设英语课程

未开设英语课程

一年级

课改

全市范围

35

30

8

二年级

课改

全市范围

35

30

三年级

课改

市直、鲤城、丰泽、洛江、惠安、南安、晋江、石狮、永春、泉港

51

47

非课改

安溪、德化

34

30

四年级

课改

市直、鲤城、丰泽、南安、晋江、石狮

57

53

非课改

惠安、安溪、永春、德化、洛江、泉港

45

41

五年级

非课改

全市范围

46

42

六年级

非课改

全市范围

46

42

初一年

课改

全市范围

102

 

13

初二年

课改

全市范围

117

 

初三年

课改

市直、鲤城、丰泽、洛江、惠安、南安、晋江、石狮、永春、泉港

63

 

非课改

安溪、德化

27

 

高一年

 

 

74

 

18

高二年

 

 

71

 

高三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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