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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玉珍)公办中学、特别是达标中学今年是否会招部分“借读生”、“旁听生”、“寄读生”、“走读生”呢?针对考生及家长这一疑问,市教育局局长郑建树昨日重申:公办达标中学在按规定比例招收部分择校生后,不能以各种名义招收正常缴费生和择校生以外的任何学生,违规招收“寄读生”者将追究责任甚至撤牌。
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最优秀的高中,近年来,我市优质公办高中的招生热度绝不亚于大学,为满足社会对优质学校的需求,我市公办达标高中招收部分择校生以及“借读生”、“旁听生”、“寄读生”,其招生及收费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此,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部门在秋季招生之前,分别就规范公办中学择校生招生、管理及其收费作出了明确规定。
郑建树称,我市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中,将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在招生录取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生录取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一律不能录取,并向社会公开择校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学生名单,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要严格执行省核定的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搭车收费。
今年,省核定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如下:一级达标学校每生最高限额为18000元,二级达标学校每生最高限额为12000元,三级达标学校每生最高限额为9000元。择校生的择校费要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与正常缴费生一样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择校生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给学校,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平调。各级政府不得用收取的择校费抵财政拨款,择校生的收费主要用于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