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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实施“阳光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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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No14

 

惠安县物价局                     2005年12月2日

 

 

惠安实施“阳光收费”

 

本报(福建日报)讯  (2005-11-29 何金 邱锦溪 李绍鹤)

日前,5000册《惠安县部门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发放到全县365名价格义务监督员和广大消费者手中。惠安县物价局将清理规范后的24个收费部门、260个收费项目汇编成册,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并设立“阳光收费公开监督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阳光收费内容涉及公安部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建设部门的非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收费,教育部门普通高中的学费、代办费、择校费.司法部门公证服务费等24个收费部门260项收费项目和标准。手册详细收录了各个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批准机关及文号,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各项目的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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