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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你院《申请核定优质病房床位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优质病房床位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服145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优质病房床位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价服[2006]399号)的文件精神,根据你院98张编制床位和病房配备的设施及服务条件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各类优质病房床位共14张,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本通知核定的优质病房床位费是最高收费标准,你院可以下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上浮。
三、你院应按闽价[2006]服399号《通知》的要求做好优质病房床位费的公示及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医院各类优质病房的房号、床位号及其具体收费标准,均应在医院醒目位置及相关病区予以公示。优质病房应由患者自愿选择,禁止违背患者意愿,强行安排优质病房。
四、本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优质病房床位费核定表
二00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优质病房床位费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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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类型 |
病房区 |
病床号 |
床位数(张) |
最高收费标准(元/床日)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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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优质病房单人间 |
三 楼
内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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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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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0 |
不再另收取暖费、空调降温费。院外电话费按实际通话时间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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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楼
外 科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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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科
产 科 |
1、2、3
4、5、6
7、8、9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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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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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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