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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监 督
(价格监督员专刊)
第1期
创新价格监督机制 壮大价格监管理队伍
--惠安县物价局聘请新一届价格监督员355名
2005年1月18日,惠安县物价局在县文化中心召开新一届(2005-2007年)价格监督员、涉农价费公示联络员和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泉州市物价局施副局长、监督检查分局蔡副局长到会指导。会议通报了2004年惠安县物价工作,回顾总结涉农价费公示工作经验、以会代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出新一年的工作意见,并颁发价格监督员证书355份。
会上,市物价局施副局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充分肯定惠安县物价局在涉农价费公示和农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建设,聘请新一届价格监督员、乡镇价格监督和涉农价费公示联络员、廉政监督员,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联络员制度等有效管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值得推广。一要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监督机制,使监督员成为群众的“价格卫士”;二要加强宣传解释,发挥监督员分布广泛、代表性强优势,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树立维权意识。三要加强沟通交流,经常上下联系,成为群众价格维权的“耳目”;四要争取多方支持,营造“三员”的工作环境;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乡镇联络员指导和管理乡村价格监督员的桥梁作用。
惠安县物价局制定价格监督工作制度和奖励机制
一、价格监督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计价检[2002]1761号)规定,按照自愿、义务的原则,聘请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建立县、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
价格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调查、反馈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协调价格矛盾;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惠安县物价局组建县、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价格监督员实行全县统一编码,建立价格监督员信息管理库,并作为价格听证的优先人选。在惠安县物价局12358网站设置义务价格监督员专栏,定期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和公示价格、收费标准。
乡镇价格监督联络员的工作职责: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聘请乡镇价格监督联络员各一名,负责推荐和联络乡村价格监督员。对举报工作有成效的乡镇,惠安县物价局将给予联络员适当的奖励。
二、举报奖励办法
1、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具体的价格违法单位或者个人;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价格主管部门掌握的;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2、奖励金额:按规定,对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有功人员,按举报案件的罚没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但每个案件一般不超过两千元。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的奖金,可以适当增加。价格监督员在举报时应报出编码备案以便联系,年底按规定发给奖金。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网上投诉中心:www.ha12358.gov.cn
举报中心地址:县政府大院物价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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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价格监督员(355名)
抄送: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县纠风办、农民减负办、企业减负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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