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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门如何管理机动车辆停放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形式?
答: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
二、哪些机动车停放场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答:凡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场所,如: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各类专业市场、交通违章(含事故)暂扣车辆停车场以及临时占道公共停车场(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道路两侧设置标志牌、标明界定范围的临时性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包括咪表收费停车场)、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哪些机动车停放场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答: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场所,如:机动车专用停车场以及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对物业管理小区的停车管理费如何管理?
答:对物业管理小区的停车管理费按省物委《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1999〕房字4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公路运输站的客、货运车辆停放收费如何管理?
答:对公路运输站的客、货运车辆停放收费管理按《福建省道路运输站收费实施细则》(闽交运〔1998〕2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成本费用资料、收费方案测算材料及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的核准件,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对停车服务收费价格管理部门如何加强监督管理?
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由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和12358投诉电话,接受价格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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